招标代码:04112013020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大道一期普湾新区跨海大桥工程已由《关于渤海大道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交通字[201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湾新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普湾新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普湾大桥位于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东南部海域,是渤海大道一期工程中一座跨海特大桥,该桥北接湾北立交桥,南接湾南立交桥,工程线路里程起点为K3+252,里程终点为K5+760。桥梁全长2245(不含耳墙),路基长度为263m。
桥孔布置为7×40+(70+5x120+70)+14x40+3x35+14x40m,主桥70+5x120+70m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悬浇变高度连续箱梁,其余40或35m跨度为预制T梁。
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①. 起讫桩号:K3+252-K3+532,长度:280米,桥型:T梁,便道施工方式:钢栈道+筑岛;②.
起讫桩号:K3+532-K4+272,长度:740米,桥型:连续梁,便道施工方式:浅水区:钢栈道+筑岛,深水区:钢栈道+钢吊箱,计划施工工期:22个月。
二标段:①起讫桩号:K4+272-K5+057,长度:785米,桥型:T梁,便道施工方式:钢栈道+筑岛(有水区域);②起讫桩号:K5+057-K5+320,长度:263米,桥型:路基;③起讫桩号:K5+320-K5+760,长度:440米,桥型:T梁,便道施工方式:围堰+筑岛,计划施工工期:22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一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备案信用中介机构核发的信用报告A级及以上,在辽宁省交通厅2012年以来信用考核中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及以上的(初次进入辽宁市场的需办理评级手续)。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已竣工投入使用的桥长大于1000延米且主跨为大于100米的悬浇连续梁的双向4车道及以上跨海(江、河)特大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备案信用中介机构核发的信用报告A级及以上,在辽宁省交通厅2012年以来信用考核中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及以上的(初次进入辽宁市场的需办理评级手续)。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座已竣工投入使用的桥长大于1000延米的双向4车道及以上跨海(江、河)特大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不得兼中同期招标的渤海大道一期甘井子区跨土羊高速大桥工程)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3年5月23日至
2013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业绩施工合同原件(合同中需体现主跨跨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公章)及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信用报告概述”页(申请企业需将“信用辽宁网”、“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任一网站公示的本企业“信用报告概述”网页打印)、在辽宁省交通厅2012年以来信用考核中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初次进入辽宁市场的需办理评级手续)、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参加两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须按要求分别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5.2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4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6月3日9时 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
9时 3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炮台镇鲍鱼岛村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湾新区渤海大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大连普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二楼东侧(炮台镇鲍鱼岛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11-85779236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联系 人: 杨颖、孙丽丽
电 话: 0411-83186863
传 真: 0411-8318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