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钢构于2013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40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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