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 ]
招标代码:04172013150010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建设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已由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以中烟实〔2012〕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口卷烟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室外运动场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87号。
2.2工程规模:室外膜结构建筑面积约3200m2;室外运动场地3200㎡,场地围网及场地排水、防雷等。
2.3合同估算价为:810万元。
2.4招标范围: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室外运动场地、场地膜结构、场地围网、场地排水、防雷等工程。
2.5工期要求:2013年4月5日开工至 2013年8月5日竣工,计划工期 1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3.1.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6万元;
2、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可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营口市建筑交易市场[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得胜路北37乙]。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甲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 编:110002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王文峰、朱隆冬
联 系 人:隋勇、刘全盛
电 话:0417-3502832
电 话:024-22525779
传 真:024-22503577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 号:240180262210001